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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方建立健全机制保障律师权益
来源:江苏法制报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作者:

      律师持身份证在机器上扫描一下就可以阅卷,拨打语音电话可24小时自助查询案件,7月6日,在江苏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座谈会上,苏州检察机关展示的一系列信息化保障律师工作新举措得到了与会代表们的称赞。此次会议由省检察院案管处、省司法厅律管处、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

  据省检察院案管处处长尹吉介绍,多年来我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保障律师合法权益, 早在2005年与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保障律师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认真听取律师意见。针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检察机关也在不断探索和推出新举措,苏州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会上,苏州沧浪区检察院演示了自主研发的“律师身份认证系统”,该系统通过将苏州市执业律师数据库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对接实现以机器识别代替人工审查,以自动抓取信息代替手工登记,大幅简化了确认律师身份的手续。目前该系统已在苏州市推行。虎丘区检察院演示了首创的“检察机关案件信息系统”,为律师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了方便。拨打05126811120自助语音号码,便可以全天候自助查询案件信息,打破了工作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实现了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查询。相城区检察院演示了自行开发的“检察业务工作平台”,其中建立了律师阅卷功能,案管部门可对律师阅卷进行授权,管理阅卷范围,律师凭授权账号登陆可自行操作阅卷并进行打印,打印的案卷页将自动生成阅卷信息水印,案管部门可掌握律师实际阅卷及打印情况。